[吳邦國]:——扎實開展監督工作。全面貫徹實施監督法,按照“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工作思路,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監督和支持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涉及宏觀經濟運行、經濟結構調整、預算決算、“三農”工作、資源環境保護、重要領域改革等方面,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對民生工作的監督,推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督促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隊伍建設,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司法水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五年來,常委會共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70個報告,組織21次執法檢查,開展9次專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