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吳邦國]:各位代表:我受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五年來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
[吳邦國]:過去五年工作的簡要回顧
[吳邦國]:過去的五年,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五年,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吳邦國]:——如期形成並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標。圍繞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抓緊制定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時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規定,集中開展法律清理工作,督促有關方面清理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制定法律配套法規。到2010年底,涵蓋社會關系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法律體系內部總體做到科學統一。
[吳邦國]:在黨中央領導下,經過各方面長期共同努力,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有法可依。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裡程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
[吳邦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我們全面分析我國法制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必然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發展,我國立法任務依然艱巨而繁重,立法工作隻能加強不能削弱﹔強調要在新的起點上繼續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放到推動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修改上,同時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體系的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要更加注重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作出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開展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動。五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93件,通過8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