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艳峰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2019年12月19日09:30     来源:人民网-人民视频

  2019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艳峰故意杀人上诉一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高继明将出庭履行职务。  案件简介:本案上诉人刘艳峰与庞某某同居多年。庞某某两年前离开家中,刘艳峰与其联系不上,对庞某某母亲徐某某及家人心生怨恨,并产生报复想法。2019年2月9日,刘艳峰携带事先准备的汽油和家中砍刀来到徐某某家中,确认徐某某和徐某某儿媳杨某在家后,入室点燃汽油后逃离现场,致徐某某被烧死、杨某被烧伤至重伤二级。公安机关当日将刘艳峰抓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艳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刘艳峰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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