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 劉青 賈玥)近日,河南安陽市龍安區馬投澗鎮有村民向媒體反映,在沒有任何公示、賠償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該鎮有近600畝耕地被當地政府強行佔用,並在征地過程中有村民被打傷。為求証這一情況,記者來到了位於安陽市西南方向的馬投澗鎮黃小屯村。
在佔地現場,記者看到已被平整成型的黃土地和道路上正在施工的機器設施與旁邊大面積的耕地形成鮮明對比。
村民王希林說,3月份的沖突就因眼前的這些耕地而起,當時一名叫黃建勇的村民被打傷。
村民李玉林告訴記者,由於當時現場人員的阻撓,導致當時沒有任何圖片或者視頻資料留下,他的攝像機也被損壞。村民王希林說,之所以產生沖突是因為村裡沒有經過任何公示、協商的環節,在村民對賠償方式不認可情況下將把耕地強行佔來修路。
為求証村民們的說法,記者來到馬投澗鎮所屬的龍安區政府,龍安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彭國奇向記者介紹,最近不少媒體都在打聽“3月的事”,3月發生的事目前已得到“徹底而圓滿的解決”。
馬投澗鎮鎮長董明月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修路所佔用耕地屬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道路用地不是“征地”
董明月所說的“省文件”,實際上是河南省委農辦副主任張宇鬆題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的實踐與探索》的講話稿。其中有段話指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應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未利用地,對確需佔用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或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採取周轉用地的辦法解決用地,“允許先佔后補,嚴格佔補平衡”。
村民黃保平是馬投澗鎮何大岷村的村民,他給記者展示了一份蓋有何大岷村委會公章的協議書。根據該協議書顯示,“甲方每畝地每年支付給乙方佔地費用825元,佔地費每五年一遞增,遞增率為10%,共遞增三次不再遞增,以后每年按第三次遞增后的金額執行”這樣的一個補償方式讓村民感到不滿,王希林沒有簽這份合同。
在對村民和政府的分別採訪中,記者發現雙方對於土地佔用性質、補償方式等關鍵問題存在截然不同的認識。特別是鎮長董明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作的解釋,並沒有在《協議》中有任何體現,更造成雙方對當事人對權利義務關系理解的隨意性。
為最大限度彌合雙方認知上的差異,馬投澗鎮長董明月終於與村民們坐在了一起,展開面對面的對話。談話中董明月向村民詳細解釋了相關補償措施。關於新合同他表示,最遲在今年10月就會送達到村民手中。他有信心,三五年過后,村民關心的一次性補償就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