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天安門管委會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李擁軍,將天安門廣場置換下來的近8噸廢棄華燈基座全部賣給收廢品的方志軍,並將所得錢款據為己有。昨日,涉嫌貪污罪的李擁軍、方志軍分別獲刑10年半、8年。
據了解,李擁軍分管倉庫等后勤保障,便聽說天安門要修繕,拆掉一批華燈底座,8月初,他將早前認識的收廢品的方志軍約到天安門廣場上,讓他看看這些值不值錢。方志軍說,這是銅,能賣錢。2012年8月25日,李永軍給方志軍打電話,方志軍帶著10余人開著平板卡車趕到倉庫,兩人借口“為倉庫除草”,將約7.9噸廢棄華燈基座全部運到車上拉走,賣了25萬余元。當日方志軍就給了李擁軍20萬元現金,李擁軍全部佔為己有。
為何用天安門華燈基座賺錢,知情人士透露,李擁軍對此的回應是,“沒錢吃飯、喝酒、打牌。”
該案在審理近兩個小時后,法官當庭宣判,判決李擁軍10年半,沒收2萬元個人財產﹔方志軍獲刑8年,沒收1萬元個人財產。
庭審結束,方志軍的家屬和辯護律師均不能接受方志軍的8年刑期。其代理人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認為刑期應該在3年以下,並表示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