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劉珍妮)女子深夜回家,遭男子劫持欲施強奸,女子誘使色狼戴安全套,保留証據后報警。經警方偵查發現,該男子涉嫌搶劫、強奸多名女子。
近日,韓某因涉嫌搶劫罪、強奸罪被豐台區檢察院批捕。
遭戴口罩男子強奸
2012年12月的一個凌晨,家住豐台區的趙潔(化名)下夜班后步行回家。此時,她沒有留意到身后早已有人尾隨。
當趙潔進入小區准備上樓時,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突然從她身后躥出,一手勒住她的脖子,一手持刀威脅“別出聲”。
隨后,男子將趙潔拖拽至小區外的一個公廁背面,持刀威脅她脫下衣褲,對其實施強奸。
勸說男子戴安全套
低溫的室外,反抗無效后,擔心招致更嚴重傷害,趙潔提議帶男子回她的出租屋。對方詢問她的家庭住址、居住情況后,同意和她回家。
進屋后,男子用刀抵著趙潔背部,不准其開燈,並將口罩摘下蒙住趙潔雙眼。此時,趙潔以“擔心懷孕”為由請求對方戴安全套,男子見趙潔一路配合,戴套后再次實施強奸。
男子離去前,為能悄悄保留証據,趙潔還曾和對方聊天以放鬆其警惕。
待男子離開后,趙潔迅速報警。
多名女子遭強奸搶劫
經警方調查,去年11月到12月間,在趙潔被侵犯的地點附近,曾有多名女子遭蒙面男子強奸,並被搶走手機、錢等財物。
2013年1月10日凌晨,南頂路附近,警方通過多日布控,將戴著口罩、騎著自行車溜達的嫌疑男子韓某抓獲,並在其身上起獲了一把水果刀。經查,37歲的韓某,無業,為哈爾濱人。
DNA鑒定無法抵賴
檢方介紹,本案中,多名受害者在受侵犯后都曾立即洗澡,導致沒有保留嫌疑人的體液証據。但除趙潔外,仍有一名被害人的內褲上留下了嫌疑人的精液,這為后期確認案件為一人所為留下了依據。起初,被控制的韓某否認自己作案,但在其出入小區的監控和DNA鑒定的鐵証下,再無法抵賴。
近日,韓某因涉嫌搶劫罪、強奸罪,被豐台檢察院批准逮捕。
■ 檢方說法
誘使戴套與認定強奸
檢察官認為,嫌疑人韓某違背被害人意願,使用威脅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已構成強奸。雖然趙潔誘使其戴避孕套並表現出配合,仍不影響認定強奸罪的法定要件。檢察官提醒,女性朋友盡量不要深夜獨自出行,以防遭到不法分子侵害,但如果遭遇性侵,又無力反抗時,應有意識地保護自己並收集証據,及時報案。